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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件录用后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 2026-08-27 16:33   作者:   来源:   浏览次数:

稿件录用后注意事项


1)请确认您的稿件没有抄袭或一稿多投现象,否则责任自负;

2)请按照初审编辑要求修改稿件,并将修改稿发至初审编辑邮箱;

3)请务必留下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、电子邮件、联系电话最好是移动电话,以便有事能够及时与您取得联系

4)本刊将于收到版面费下个月起算6个月内见刊,如果您需要协调排期,请与办公室联系;

5投稿邮箱:《数学教学通讯》(上旬·小学数学):sxjxtxx@vip.163.com

《数学教学通讯》(中旬·初中数学):sxjxtxc@vip.163.com

《数学教学通讯》(下旬·高中数学):sxjk@vip.163.com

6)需要版面费发票的作者,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,告知发票抬头等相关信息,以及发票邮寄地址统一发送到投稿邮箱

7)需要稿件录用证明的作者,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,并表明是要纸质鲜章的证明文件还是电子版;

8)稿件刊发后赠送作者当期杂志每位作者2册。

9)稿件录用后第一作者、通讯作者不得变动

10)如有其他相关事宜不清楚,可咨询本刊工作人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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